本報訊(記者 朱珉迕)寶山區日前公佈首份區行政審批權力清單和審批目錄,全區624項政府審批事項悉數在區政府官網上公示。不過,“清單上網”並不意味著職能部門就結束了忙碌——根據要求,各部門必須將全部審批事項的辦事細則一一梳理成“辦事指南”,並全部公開,以使審批流程納入全過程標準化管理。
  “幾乎所有部門都在加班。區政府要求,再難理的事項,也必須把流程理清楚。”寶山區編辦工作人員徐金龍告訴記者,在連日加班加點下,已有369項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率先隨權力清單同步公佈;剩餘255項的辦事細則將在12月25日前全部公開。屆時,辦事人員可清楚知曉審批過程各項細節,監察部門亦據此對審批進行全過程監管。
  公佈權力清單,恰逢寶山區行政服務中心正式運行100天。此前,區行政服務中心設施舊、效能低,社區事務不能全區通辦等,曾令寶山區相關部門備受詬病。打造新的行政服務中心、社區事務受理中心、城市網格化綜合管理中心等“三中心”,全面提升政府服務效能,被列為今年寶山區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的重頭項目。從年初開始,區政府在探索審批減量同時,著手對原先行政審批和政府服務流程進行再造。目前全區624項審批事項中,除依法不能公開執行和規定由特定窗口執行的事項外,其餘495項悉數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,超出市級層面要求一倍多;審批層級也由原先的四級壓縮為兩級,以提升辦事效率。
  整理並公佈審批權力清單,旨在進一步促進行政服務升級。但在寶山區區長方世忠看來,這項在“群教活動”尾聲已經收穫贊譽的整改項目,還未達到慶功的時候:“權力清單是個系統工程,”他說,“審批集中了,目錄公佈了,並不等於這件事就做深做透了。”
  尚缺的一環,正是目錄下的標準化辦事流程。據介紹,行政服務中心運行以來,區政府和企業方面都曾有過類似擔心:即便審批事項都集中到行政中心,如果每一事項的流程中存在模糊地帶或管理漏洞,就仍可能增加辦事者的往返之苦; 不能百分之百明確辦事流程並予以監管,亦可能在細微處留下權力尋租隱患。這些都有違前期大力推行行政審批集中化的初衷。
  為此,寶山區政府明確,在“曬出”權力清單同時必須確切給出審批流程和相關事項,形成針對企業的辦事指南和針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手冊。先行公佈的辦事指南包括該審批依據的法規政策、適用範圍、辦理審批需申報的材料、審批流程、辦理時限、收費情況和辦理方式等,甚至細化到行政服務中心的具體樓層和窗口。
  同時推出 《寶山區行政審批目錄管理規範》,亦有望從制度層面杜絕清單“走樣”。《規範》 明確了審批標準化辦事指南應標明的要素,並規定職能部門不得擅自變更法定要素和內容,不得將行政審批事項或者審批環節、步驟等拆分實施;涉及收費的,應當明確收費依據和標準;涉及前置審批的,應當明確前置審批機關。區監察部門則將規範實施情況開展監察,防止部門擅自給清單做加法,並徹底杜絕“審批小金庫”。  (原標題:寶山區:曬出清單 杜絕走樣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q86wqoir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